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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1日起恢复征收化肥增值税
广州日报讯 (文/表 记者张忠安)记者昨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,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通知规定,自2015年9月1日起,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,统一按13%税率征收增值税,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。
有分析认为,此举将增加相关上市公司的成本,但是短线预计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并不明显,甚至激发8月份销售急剧回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