绵阳现代农资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-绵阳种子|绵阳农机|绵阳农资|绵阳农资市场 加入收藏 | 设为首页 | 联系方式
财富热线:0816-2624888
   市场动态  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市场动态  
农药标签注意事项及标注条件
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20日  来源:中国农业新闻网  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根据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规定:“对人畜、周边作物或者植物、有益生物(如蜜蜂、鸟、蚕、蚯蚓、天敌及鱼、水蚤等水生生物)和环境容易产生不利影响的,应当明确说明,并标注使用时的预防措施、施用器械的清洗要求。”下面对标签注意事项应标注的内容及标注条件进行整理汇总。

  1  通用标注项
  制剂产品一般均应标注“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”。
  2  水生生物
  当制剂对水生生物有较高风险(暴露可能性较高且毒性在中等毒以上)时,标注“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”或“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”,“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”、“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”(仅对于水稻田用药)。
  3  陆生有益节肢动物
  3.1  蜜蜂
  当制剂经口或接触1<RQ≤50时,一般标明:“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”。
  当制剂经口或接触RQ>50时,除标明“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”以外,还需标注“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”。
  当农药对蜜蜂的风险较高,且可能在蜜源或粉源植物花期施药时,应标明“施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,000米以内的养蜂者”;超低容量液剂等使用航空器喷施农药的应注明“在作业5日前告知作业区及周边5,000米以内的养蜂者”。
  3.2  家蚕
  当制剂对家蚕有较高风险(暴露可能性较高且毒性较高)时,标注 “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”。(如制剂直接用于桑树,应标注对家蚕的安全间隔期)
  3.3  天敌
  当制剂对田内天敌昆虫风险不可接受时,标注“赤眼蜂(或其他代表性天敌)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”。
  3.4  鸟类
  当制剂对鸟类有较高风险(暴露可能性较高,如种子处理剂、撒施使用的颗粒剂等,且毒性较高)时,标注 “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”、“施药后应立即覆土”。
  4  卫生用农药
  室内卫生用农药均须标明 “仅用于室内”或者“禁止用于室外”;并标注“蚕室及其附近禁用”。
  室外用卫生用农药根据实际情况,参照大田用农药标注有关事项。


上一篇:绵阳川盟商贸有限公司中油川能龙门加油站、充电桩项目专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
下一篇:电子台账高效便捷 农药追溯落地可期

【刷新页面】 【加入收藏】 【关闭窗口】
电话:4009615553 0816-2624888  传真:0816-2624888  地 址: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农副产品物流及加工园区(7路、73路终点站)  E-mail:mynzsc@163.com
版权所有 © 绵阳现代农资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www.mynzsc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  网站建设:动力网络  蜀ICP备13024426号  
网络经济主体信息